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城市结构立体化,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化,生活工作环境复杂化,社会分配的多样化,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危害越来越大,给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不和谐的音符越来越多。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平战兼容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级政府研究的课题。结合我盟人防工作实际和对12个旗(县、市)人防办工作调研以及对盟内各有关部门了解,我盟应急处突的形势十分严峻,处置公共突发事件长效机制和对对策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通过调研,人防部门参与应急处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和提高。
一、我盟处置公共突发事件面临的形势
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是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各级人防部门全面履职、推进人防向民防转变的现实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案件等公共突发事件多发的国家之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采取了一等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就我盟而言,处置公共突发事件面临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目前就我盟来说应急处突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基本实行是分灾类,分部门单一管理体系模式,各自为政各司其职,各自建立性能叠加、功能相仿的监控(测)指挥系统,如现有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110指挥中心、120指挥中心、119指挥中心、疾病控制中心等分门别类设置了指挥系统,不但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不足,还造成了各类物资器材的极大浪费。
二是应急指挥机构配置在政府的各职能单位,形成单一的应急力量,应急处置措施只限于本行业本部门的职能范围之内,人员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不高,形成“都管都不管”“单打一”的怪圈,相互推诿,呈现出处置行动迟缓,指挥不顺畅,协调难落实,保障难到位的不利局势。这种分散单一的应急处置模式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复合型、大规模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是目前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监控(测)预警、处置与救援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没有形成统一的领导机制,完全依据传统的单一的模式维持现状,没有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整合,优化重组,没有把应急力量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的结合点、共同点把握住,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必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得到控制。
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广泛深入的全民素质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群众性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各种群众组织和领导机构不完善。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造成全民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受到阻碍。
二、人防部门参与应急处突的优势
党中央明确强调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人防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有责任、有必要、也有能力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从科学发展的角度,人防部门有着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一)人防部门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群众防空组织平时应当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认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和群众防空组织的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大力推进人民防空整体平结合,逐步与国际民防接轨。”给人防部门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确定了目标。各级人防部门要站在与国际民防接轨的高度,更新旧的人防的观念,确立向平战结合迎接新世纪、新阶段人防民防一体化建设的理念转变,更加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二)人防部门参与处突是自身的责任。
自治区政府把人防部门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之一,我盟2006年在《关于实施锡林郭勒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人防部门参加盟行署办公厅牵头组成的全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同时还明确规定“在行署办公厅的统一领导下,盟人防办公室主要承担修订《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各种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研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等工作”。充分体现了人防部门在应急处突中政府赋予的职责,也是人防部门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履行职能的具体实践。
(三)人防部门参与应急管理是人防向民防转变的任务。民防应急管理模式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民防是从人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又超越了人防的范畴。民防与人防的对象分别是“灾害危害”和“空袭危害”,在防护的目的、实施的手段、队伍建设、组织指挥体系等方面,民防在其内涵和外延上都广于人防。民防是人防的拓宽和延伸,人防是民防的基础,民防不仅要组织一定意义上的民众防护,更为重要的是协调各种减灾力量,优化整合资源,民防在国外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一些国家积累了成功的经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快人防改革进程,逐步与国际民防接轨,建立统一高效,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民防体制势在必行。
(四)人防部门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具有雄厚资源。人防部门经过多年的建设,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贮备了独特资源,必将在应急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具有组织指挥的资源优势。人防部门是政府目前各级机构中唯一接受军地双重领导和指挥的行政机关,具有上下畅通、较为科学、完善的指挥体系,能更有效地发挥预警、综合协调、信息收集管理、资源调配等行政职能,初步形成了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系统、科学的预案管理系统、高容量的信息整合控制系统、灵活可靠的通信报警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保障有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以及覆盖全社会的教育体系。人防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成立战时人防指挥部和指挥机构,指挥部的首长和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均担负平时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完全可以作为平时防灾救灾的指挥机构。二是可提供组织指挥平台。人防部门建有完备的指挥所,各类预案和配套的计划完善,有无线通信系统、警报预警系统、军地通信网络已形成互通互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指挥控制网络,为各级政府组织实施防灾救灾斗争,处置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和指控自动化技术保障,能有效地发挥预警、综合协调、信息收集管理、资源调配等。三是提供人员避难场所和救援队伍。各级人防部门将人防工程,人口疏散地直接与平时的人员安置、隔离的场所进行对接,可做为公共突发事件的疏散点和安置区,即有利于政府的协调和管理,又能快速地完成任务的转换,有效地控制公共突发事件和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漫延。各级人防部门根据法律规定,依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便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组建了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运输等七个专业队,人防部门按规定按期组织实施训练,采取岗位培训、集中训练和综合演练,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
三、人防部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关于加强军事斗争准备人民防空准备的指示精神,随着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我盟各级人防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狠抓落实,特别是“九江会议”以来,各级紧紧围绕人防应急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全面而有重点地推进人防各项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人防应急能力建设迈出了由方案计划向应急能力转化的实质性步伐,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具体地讲,结合现阶段各级人防应急建设的现状,人防部门参与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自身能力建设上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整体提高对应急能力建设的认识。当前人防工作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形势,非传统安全威胁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越来越多,造成的社会危害越来越大,传统单一的应对方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连锁反应条件下非传统安全威胁,各级领导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人防应急能力建设的地位作用,重大意义认识到位,在思想上形成统一认识,切实把人防应急能力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形成合力,对人防应急能力建设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为人防部门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是要全面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各旗(县、市)均要成立由党政军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民防空指挥部,做到:机构编制合理,职责任务明确,指挥人员定位。加强人防指挥所建设。建成能够开展防空、防灾指挥与一体的平台的场所;修订完善人防应急行动预案明确与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关系,确保指挥顺畅,行动统一,注生加强人防指挥编组领导和成员单位参加的实案化演练深入研究问题,积极探讨对策,提升指挥机构的运筹谋划和指挥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处突应急联合值班制度,保证组织指挥顺畅高效,为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提供指挥保障和力量支持。
三是要着力做好信息保障体系配套建设。注重加强人防信息保障体系建设,把政府信息网与人防办实施对接达到互能互联。进一步完善空情况接收系统,达到与上级、军队、友邻能相互随时接收,提供的空情信息,加强城市防空警报系统无线统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手段传递信息,使城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为有效组织人防应急行动提供可靠信息保障。
四是要逐步完善防护工程体系建设。结合城市建设,总体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力度,提高人防工程人均占有面积,加强早期人防工程的维护、整修、加固和改造,进一步增强人防工程防护效益。加强地下车场、商场等平时开发利用职权的防护工程的管理,严格平战转换组织建设,完善物资器材储备,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为顺利组织平战转换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平时工程维护管理,保持工程内部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提高人防应急工程的作用率,为综合防护和有效转移、安置提供场所。
五是要综合提升专业队伍应急能力。人阴谋诡计专业队是人防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各人防专业队伍要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思想政治可靠,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较强应急救援行动能力,达到“拉得出、用得上”的要求。有条件的旗(县、市)要针对本地区多发性公共突发事件,建立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综合型人防专业队,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平时加强专业队伍的训练和演练,进一步拓展提升人防专业队的综合应急行动能力,为有效应对、高效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提供力量支撑。
六是要深入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加强防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做好人防部门参与处置公共突必事件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要将人防教育、防灾知识教育一并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大众传媒进行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基本实现“六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防空防灾知识在社会上得到广泛普及。有条件的城市可自发组织防空防灾义务队等群众性组织,广泛开展自救互救培训,形成全社会关心防灾救灾工作,人人支持防空防灾建设的浓厚氛围。
总之,做好人防部门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研究和人防部门应急处突建设是当前人防工作的最重要、最现实、最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速推进人防应急处突准备又好又快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防建设新局面,实现人防与民防、应急与应战、处突与维稳成功对接。